中航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56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参加
表决 5 人,亲自参加表决 4 人,分别为陈宏良、曹振、苏星、邹民。监事盛帆先
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会议,特委托监事曹振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全权行使表决
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宏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鉴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根据前述文件要求,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
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 票同意、0 票反
1
对、0 票弃权)。
2017 年 1-6 月,公司实现经营收入 238,046.51 万元(币种均为人民币),
实现利润总额-10,101.93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52.57
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51),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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