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5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
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55)。公司定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二、增加临时议案情况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出
具的《关于增加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
函》,提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一项临时议案:《关于选举钟宏
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同意聘任钟宏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考虑
到公司董事会工作开展需要,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名钟宏伟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
计持有公司 286,593,202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42.9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其提出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资格、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该临时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对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议案《关于选举钟宏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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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认为:钟宏伟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对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钟宏伟先生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增加临时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增加临时议案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为下属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2:《关于选举钟宏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有关事项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
告编号:2017-58)。
六、备查文件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附:董事候选人钟宏伟先生个人简历
钟宏伟,男,196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曾任深圳
中航物业总公司经理部副经理,深圳中航地产公司开发部副经理、经理部经理、
行政部经理兼新疆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航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成都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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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钟宏伟先生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提名为董事候选人,与
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关联企业。深圳中
航城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企业。钟宏伟先生未在股
东单位双重任职,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钟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8,0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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