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7-10-3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73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5 人,实际参加表决 5 人,分别为文
涛、张军民、朱俊春、苏星、邹民。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股东单
位推荐的文涛先生、张军民先生和朱俊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鉴于公司监事会成员的变动,监事会选举文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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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文涛先生个人简历
文涛,男,1960 年 5 月出生,长江商学院 EMBA。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
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专务。曾任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中航瑞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北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
京瑞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文涛先生目前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高级
专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中国航空技术深圳
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关联企
业。文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文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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