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7-10-31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挂牌转让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所持有的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挂牌转让,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整体资产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中航城置
业(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的决议。
二、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房地产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受托管理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房地产项目,有利于
公司战略转型的平稳过渡,并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关联方房地产
项目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