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是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 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 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 成员单位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7 年 4 月正式成立。后经三次增资及股权 变更,现有注册资金 25 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 4 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出资额 117,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7.12%;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出资额 11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4.50%;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76%;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6,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1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都本正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07 日);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 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 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1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航空工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及人事和薪酬管理委员会三 个专业委员会,由董事会聘请相关专业人士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战略 发展、风险管理及人事薪酬方面的调研和决策。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 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 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组织结构。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并在董事会下设风险 2 管理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议。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 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 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 和评估,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结算 部部门职责与岗位职责》、《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 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 关键输入输出、主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一方面,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 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航空工业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 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资金结算系统支持网上对账功能,实现航空工业 财务公司客户账与客户银行账目的及时核对。 另一方面,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 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每年年初根据 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新一年的融资需求,结合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资金状况,确 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使业务的 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部对每项信贷业务,贷款、贴现、保 理等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务贯彻了“制度先行,后开展 业务”的管理原则。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 3 检查规范开展。信贷业务经风险部审查,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逐级审批后, 方可办理放款。对分公司每项信贷业务的单笔和累计业务均实行授权管理,超过 授权的业务经分公司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需上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总 部进行审批。总部信贷部及风险管理部每年定期到分公司进行检查。 3.信息系统控制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部署了高性能防火墙,实施内外网隔离,并采用国内先进 的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系统以确保网络安全;使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 CFCA 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并使用 DAC 算法等技术措施以确保系统应用安全; 采用金融业专用备份软硬件以及三级备份策略以确保系统数据安全。航空工业财 务公司已获得与工、农、中、建、交、招等十三家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允可, 并采用专线直联方式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效。 4.审计监督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 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 体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风险管理部负责公 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 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 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 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 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0,558,790,667.27 60,636,574,742.40 47,119,892,342.96 所有者权益总额 4,346,908,544.99 4,614,284,594.98 5,098,074,465.55 4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65,949,422,662.39 55,793,671,899.26 41,481,445,497.97 余额 营业总收入 1,199,528,043.29 963,635,778.01 769,804,868.91 利润总额 985,711,930.94 911,641,752.59 652,867,413.14 净利润 744,254,377.71 695,973,121.30 491,426,262.37 (二)管理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 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航空工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 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 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分类 指标名称 监管要求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 9 月 30 日 资本充足 资本充足率 ≥10% 12.65% 14.11% 15.58% 不良资产率 ≤4% 0.2536% 0.00% 0.00% 不良贷款率 ≤5% 0.744% 0.00% 0.00% 信用风险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318.48% 759.0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318.3% 758.35% - 流动性比例 ≥25% 88.46% 76.48% 43.66% 流动性风险 存贷款比例 33.85% 37.22% 66.89% 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 64.64% 60.63% 35.52% 备注:1、上述资产总额中不包含委托存贷款。 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含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3、2017 年 9 月末,航空工业财务公司资产及贷款均为正常类。 四、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69,921.44 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5 (二)北京银监局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下发了《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京银监罚告字〔2017〕23 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根据《决定书》,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存在违规为集团外单位办理票据贴 现业务、违规授权分公司开展对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对成员单 位的履约保函业务的行为。据此,北京银监局责令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改正,给予 5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 律处分。 本次处罚是针对北京银监局“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现场检查 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处罚,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已按监管意见完成了各项整改。上 述处罚预计不会对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营造成影响,且不会对我公司与航空工业 财务公司的各项金融合作造成影响。 (三)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之规定经营,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 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