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善达 公告编号:2018-49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
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
准则。
(三)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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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
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
化部分项目的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
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
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应
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
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决议。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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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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