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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善达: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善达           公告编号:2019-30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石正林、汪名川、张志
标、钟宏伟、郭剑、肖章林、郭明忠、华小宁、陈英革。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一季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资产运营单位出具的《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估测调研报告》:截
止到 2019 年一季度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总体变动幅度为 1.17%,各
项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均未超过 5%,其房地产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投资性房地
产价值的影响不大。根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规定,单
项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未超过 5%的,不进行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因此董
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一季度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
为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
有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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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陈英革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
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
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的决议。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3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32),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公司
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终止原协议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重新签订
的协议内容,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将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
贷款及结算等业务。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每日最高
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均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航
空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均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外币折
算人民币)。
    截至本决议披露日,公司在航空工业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41.81 万元,未发
生贷款业务。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公司根据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资料对其出具了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同意前述评估报告。
    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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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因此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董事会在
审议前述对关联方做出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时,关联董事石正林、汪名川、张志
标、钟宏伟、郭剑、肖章林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郭明忠、华小宁、
陈英革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陈英革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基于公司出具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及其对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的结论,我们认为该报告充
分反映了航空工业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
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服务交易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因此,我
们同意将该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做
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决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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