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的公告2019-08-0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善达 公告编号:2019-67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石正林、汪名川、张
志标、钟宏伟、郭剑、肖章林、郭明忠、华小宁、陈英革。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利润
分配政策等部分条款,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
前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
《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公告》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8、2019-69、
2019-7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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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也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
现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其中包括增加“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相关内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
报规划》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特别决议事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修订<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修订后的《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也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和陈英革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
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修订和《关于修订<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调整,结合
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机制,并对应修
订了《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条款,更好地维护投资者
合法利益,同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并对股
东回报规划进行相应调整,该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
<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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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7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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