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1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善达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
< 公 司章 程> 的 议案 》中 的利 润分 配 政策 条款 修订 和 《关 于修 订< 公司 三 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调整,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进一
步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机制,并对应修订了《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
回报规划》有关条款,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同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公
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并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相应调整,该两项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的决议。
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陈英革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