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19-08-24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善达 公告编号:2019-89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共计持有的招商局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第十三条规定,本公司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本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经办人,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