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2001-01-11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经第四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7[105]号” 文批准,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2股红股并派0.4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0.07元现金),分红前总股本为100,337,153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120,404,58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8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1997年8月22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1997年8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深中侨A”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所送红股(包括法人股转配的红股)于1997年8月26日直接记 入股东证券帐户。
2.公众股和法人股转配股的股息于1997年8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 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发起人法人股和高管股的股息通过公司财务部直接派发。
3.若投资者在1997年8月22日和25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 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本次分红派息期间本公司股票不停牌
六、本次所送可流通红股起始交易日为1997年8月26日
七、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5894316(直线)或5566868(总机)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