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股东大会的公告
1999-04-19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股东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1999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深圳市宝安南路西湖花园三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议程
1、审议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8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4、修改公司章程。
5、审议董事变更的议案;
6、审议监事变更的议案;
7、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其它事项。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1999年5月14日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5月21日上午8:30--9:50携带本人身份证
、证券帐户卡,被委托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凭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议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授权委托书附后,复印或剪报均有效,登报时间即视为送达时间;
2、本次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会议联系人:杨玉梅、吴丽丹、王凡
联系电话:(0755)5894316 5566868
传 真:(0755)5566222
邮 编:518008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