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讯方式)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4张,代表股份87,616,6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7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潘秀英董事辞去董事职务; 赞成:87,616,68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张继武先生为新董事。 赞成:87,616,68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会议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各项表决合法、有效。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