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深圳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1999-09-13  

						                深圳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第二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5年7月13日获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5]63号文批准。现将本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3.5股红股并派1.00元现金。按年末总股本7000万股计,共送2450万股红股,派700万元现金。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为9450万股。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1995年8月1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深中侨A”股东。为保证分红派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深中侨A股票从1995年8月25日停止托管和转托管。
    深中侨A股票除权除息日为1995年8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办法
    1.深中侨A的发起人股东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在8月23日后到深圳证券登记公司打印其红股股份证明书,现金股息将通过本公司财务部直接划拨。
    2.社会公众股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凭酝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股票存折于1995年8月23日后,到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所拥有的红股,现金股息将通过托客券商划入其资金或保证金帐户。
    四、本次分红派息期间深中侨A股票不停牌。
    五、本次所送红股可流通部分交易起始日为1995年8月23日。
    六、咨询地点:深圳市建设路23号国际金融大厦30楼
                  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236734

                                      深圳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