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1999-09-13
深圳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40号文批准。现将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0.50元人民币。按
1995年年末总股本9450万股计,共派现金472.5万元人民币。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1996年7月29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深中侨A”股东。
深中侨A股票除息日为1996年7月30日。
三、分红派息方法
1.发起人股和内部职工股(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息将通过本公司财务部于1996年8月5日后直接划拨。
2.社会公众股股息将通过其托管证券商于1996年8月5日后直接划入其资金或保证金帐户。
四、本次分红派息期间本公司股票不停牌。
五、若投资者在7月30日和31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客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地点:深圳市建设路23号国际金融大厦29楼
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236735 (0755)2236734
深圳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