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4月18日在上海市延安西路2077号金桥大厦240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第二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9年度关于计提四项资产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有关续聘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0年5月26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宝安南路西湖花园三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