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独立董事2010年度独立意见2011-03-0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度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一直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
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没有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所有的担保均为
对子公司进行担保,并且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获得通过后才予以实施。
二、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37 号)--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1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认真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
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正常进行,具有合
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在内部控制
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做到了客观完整。
三、对公司 2010 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的可
持续性发展,公司需要在经营中不断加大投入。基于企业长远发展考虑,公司 2010 年度虽
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通过未分配利润合理有效的再投入,获得企业
更稳定的发展,从而与公司全体股东更好的分享企业利益。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有利,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仅为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进行套期
保值,不进行期货炒作,有效控制了期货业务的风险,同时控制了原材料成本,有效防范
和化解风险,有利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各位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情况,以及其他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
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3)经审阅,认为公司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第六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
津贴方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2 日
(以下无正文)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0 年度独立意见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