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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2011-03-2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独立立场判

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料合法。经审阅各位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审阅,认为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

                邵汉青:


                郭晋龙:


                黄亚英: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