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8-0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1-2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以书面和
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 201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任一名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魏越兴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或由公司拥有的 50%以上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或由公司拥有的 50%
权益的子公司作出的抵押、担保、借贷、投资、 以上权益的子公司作出的抵押、借贷、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 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
的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应经董事会批准, 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应经董事
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0%以 会批准,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上的,应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有权授权公司 绝对值 50%以上的,应经股东大会批准。董
董事长全权签署有关协议。 事会有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签署有关协
议。
4、关于修改《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十七条(二)项 第三十七条(二)项
4、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 4、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第十六条(六)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 第十六条(六) 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
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 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
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或由公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司拥有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权益的子公司作出的 批准。公司或由公司拥有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抵押、担保、借贷、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宜, 权益的子公司作出的抵押、借贷、投资、收
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10%以 购出售资产等事宜,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
上的,应经董事会批准,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 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应经董事会
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50%以上的,应经股东大会批 批准,其金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绝
准。董事会有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签署有关协 对值 50%以上的,应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
议。 会有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签署有关协议。
5、关于修改《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4、对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4、监督
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6、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全部议案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全文将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第 3、4 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 8 月 2 日
附件: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魏越兴:男,43 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 年 4 月进入方大集团工作。曾任职
江西车辆开关厂主任工程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大装饰公司”)设计师、设计院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方大装饰公司总经理。没有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