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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1-08-24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作为方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1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确保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继续利用 3,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10%,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

公司经营成本。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

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法定程序。

    2、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

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3、同意董事会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邵汉青



                郭晋龙



                黄亚英



                                                                201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