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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2012-03-2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作为方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

一大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购公司 201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全部股票事宜,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之前

已经事前认可。

    特此声明。



   独立董事:

                 邵汉青



                 郭晋龙



                 黄亚英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