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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2-03-20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方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
林科技”)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独立意见如下:
   1、 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邦林科技认购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全部
股票,是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公司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
   2、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3、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相
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4、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
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与邦林科技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邵汉青



                    郭晋龙



                    黄亚英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