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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大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22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3-05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和传
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独立董事邵汉
青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
胜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熊建伟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本公司 201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本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本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本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本公司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5,818.47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3,207.65 万元,减提取 10%盈余公积 581.85 万元后, 201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8,444.27 万元。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56,909,9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2,707,297.15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200,000,000.00 元),期限为贰年,以本公司位于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
的 T205-0033 土地及方大科技大厦(深房地字第 4000213951 号)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本公
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和方大新材料
(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300,000,000.00 元),期限为壹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
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申请、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
件。

       7、本公司关于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整(1,500,000,000.00 元)、期限为八年,用于方大
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并以方大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土地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为上
述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并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8、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陆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贰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
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贰年,具体金额和期限
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
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
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5)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
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金额和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6)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贰仟零捌拾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期限
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7)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西省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期限
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8)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
合同为准;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事宜并签订有关合同及文件。
    9、本公司 2013 年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30 万
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10、本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本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部议案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2 年度报告》、《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将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 2-9 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