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相关证券投资的公告2014-03-1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公告编号:2014-1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相关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证券投资活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滚动使用进行相关证券投资。
3、投资方式
本次证券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
产品、新股申购业务和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
4、证券投资的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审批权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属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审议的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证券投资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和
《新股申购业务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以下证券投资: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浮动收益
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新股申购业务,坚持
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独立的证券帐户,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拓展公司盈利渠道,符合
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的国债逆回购交易相当于公司按照约定的利率
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方),融资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
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
因此交易不存在市场风险。交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融资方到期无法
归还资金,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
方追诉,因此交易也不存在信用风险。综上所述,国债逆回购投资不存在资金损
失风险。
国债逆回购交易还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目前,国债逆
回购投资共有1、2、3、4、7、14、28、91、182天9个品种,国债逆回购利率高
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因此投资收益明显。国债逆回购投资利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逆回购品
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
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本次公告前公司十二个月内相关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1、公司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金橙财富一号”2,000万元,期限自2013
年6月27日至2013年8月27日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人民币按期开放普通”1亿
元,期限自2013年11月05日至2013年11月13日。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
投资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2、本次公告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新股申购业务及国
债逆回购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
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有效控制。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相关证券投资的资金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新
股申购和国债逆回购交易,为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相关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相关
证券投资。
六、其他
本次证券投资议案审议通过后,2013年7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将不再有
效。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