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0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4-2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和传
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在本公司方大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推举熊建明先
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选举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2、聘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1)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熊建明先生为本公司总裁;
(2)经熊建明董事长提名,聘任周志刚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3)经熊建明总裁提名,聘任王胜国先生、林克槟先生、魏越兴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
林克槟先生兼任财务总监。
3、选举熊建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郭万达先生、王胜国先生和
周志刚先生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4、选举林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选举黄亚英先生和王胜国先生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5、选举黄亚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选举郭晋龙先生和熊建伟
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6、关于审议本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1、常设机构: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技术管
理部、信息管理部、证券部、法务部、行政部。
2、非常设机构:经营管理委员会、安全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物业发展和管理委员会。
上述各项议案获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1 日
附件: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熊建明:男,57 岁,工商管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及南昌大
学兼职教授。曾任职于江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局等单位,曾任
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市第
五届政协委员、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政协常委,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促进会创会会长、深
圳市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商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江西商会会长、深圳市南山区工商联
主席、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名誉会长等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 1,002,771
股,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王胜国:男,57 岁,硕士研究生,德国埃森大学访问学者,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
工业部第二重型机械厂设计研究所主任工程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36,286 股,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林克槟:男,37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方大安防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周志刚:男,52 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营销总部部长、企业管理中心总经
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魏越兴:男,46 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 年 4 月进入方大集团工作。曾任
职江西车辆开关厂主任工程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大装饰公司”)设计师、设计院副院长、副总经理,现任方大装饰公司总经理。没有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