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6-24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 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4-32 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以
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4 年 6 月 2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
到董事六人,董事熊建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胜国先生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继续保持现有节能幕墙及材料、轨道交通设备产业优势,适应节能产业
的发展方向,推进新兴的新能源节能技术产业的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
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应用、光伏
建筑一体化和 LED 产业等新能源节能技术。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
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4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变更方大大厦部分房屋用途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将本公司方大大厦 3 楼整层(面积 1290.28 平方
米)不再对外出租,转为自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