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3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生效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2、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
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
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该变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
况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补
助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