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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庭国际: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20-08-04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收购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与
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
开、公平、合理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定价是以评估值为基础,各方协商
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孙俊英、王培
                                                      2020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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