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 赛 格 、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 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令第 76 号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 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第 9 号、第 30 号、第 33 号、第 37 号、第 39 号、第 40 号、第 41 号等八项准则和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其余未变 -1- 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该准则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 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320,080.91 762,246.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0,080.91 762,246.19 合计 320,080.91 320,080.91 762,246.19 762,246.19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该准则要求,将原资本公积中归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予 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相应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 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本公积 404,380,330.57 404,100,030.23 404,593,024.05 404,357,267.73 其他综合收益 280,300.34 235,756.32 合计 404,380,330.57 404,380,330.57 404,593,024.05 404,593,024.05 上述调整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 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 -2- 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及合并财务报 表无影响。 (五)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 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持股 被投资单位 可供出售金融资 归属于母公司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产(+/-) 股东权益(+/-)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68 -280,000.00 280,000.00 --- 鞍山一百股份有限公司 --- --- --- ---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 12.50 -13,515,392.83 13,515,392.83 --- 有限公司 合计 --- -13,795,392.83 13,795,392.83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被投资单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 股东权益(+/-) 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0.68 -280,000.00 280,000.00 --- 鞍山一百股份有限公司 --- --- --- ---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 12.50 -13,515,392.83 13,515,392.83 --- 有限公司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3.03 -20,000,000.00 20,000,000.00 --- 合计 --- -33,795,392.83 33,795,392.83 ---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七)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八)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3- 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特比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