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等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5-03-28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2015-01~0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等
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15 年
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我们认为:
(一)此次续聘 201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事宜是根据《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二)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事项
进行了事先认可,我们认为:
(一)此次聘请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宜是根据《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有关规定进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
(二)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 2015 年度拟将发生的日常经营性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5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所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2015-01~04
(二)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一部分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要发生的
关联交易,另一部分属于为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是公司整
体经营活动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
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专此。
独立董事: 周含军 李罗力 宋萍萍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