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2016-03-30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2016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的
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 2016 年度拟将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所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一部分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要发生的
关联交易,另一部分属于为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是公司整
体经营活动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
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专此。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含军、李罗力、宋萍萍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