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无锡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2016-03-30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16-03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无锡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研究,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经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研究,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本
公司持有的无锡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无
锡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赛格”)51%的股权,在深圳产权交易
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以不低于中介机构评估后的
无锡赛格拟转让部分的净资产值作为公开挂牌转让价格(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开挂牌交易,因此受让方目前尚不能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无锡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 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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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无锡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龙清
经营范围: 市场经营管理,市场设施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53 万元,占 51%; 浙江信源市场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出资 147 万元,占 49%。
(二)交易标的的主要资产和财务状况
从无锡赛格成立至今,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主要指标 合计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518.56 707.91 1226.47
利润总额 -15.96 -14.94 156.07 125.17
资产总额 1,514.21 1,543.55 1,218.02 ---
净资产总额 284.04 269.10 394.53 ---
从上表可以看出,无锡赛格从成立至 2015 年底,共实现营业收入 1226.47
万元,累计盈利共 125.17 万元。另外,无锡赛格电子市场于 2014 年 3 月 29 日
开业,根据本公司的要求,合作方在开业前期承担了无锡赛格的全部开办费用约
200 万元。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未为无锡赛格提
供担保,或委托无锡赛格理财,亦不存在无锡赛格占用本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权转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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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的方式
根据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产权转让政策,本公司拟将所持
的无锡赛格 51%股权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2.资产及债务处置
资产及债务经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后均纳入股权转让范围。
3.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根据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聘符合资格的审计、评
估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审计以及资产评估。
无锡赛格股权转让审计评估基准日定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批准。根据《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本次股权转让在审计评估及公开
挂牌转让等过程中,交易金额达到了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金额标准,公司董
事会将提交本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股权转让,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将视最后交易对方而定。如涉及关
联交易,本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受电子商务冲击及同业竞争白热化趋势的影响,实体电子市场整体行业萎缩
加剧,鉴于无锡赛格市场未来前景可能达不到预期,并存在亏损的风险,公司基
于认真研究及审慎判断,并从公司股东利益出发,拟将公司所持无锡赛格的股权
进行挂牌转让。
(二)本次交易的影响
1.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将在深圳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具体的
转让价格尚不能确定,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未来收益的具体影响目前尚无
法准确预测。
2.本公司在苏州、吴江、昆山、嘉兴等地均有电子市场布局,并且在电子
元器件、五金工具等业态均有很强的竞争力。因此,本次交易并不会给公司在华
东地区的战略布局带来较大影响。另外,无锡赛格近年的收入与利润占本公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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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市场业务板块的收入与利润比例很小,故此次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较小。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拟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无锡赛
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赛格”)51%股权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将按照《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进
行,转让价格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中介机构评估后的无锡赛格拟转
让部分的净资产值作为公开挂牌转让价格(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
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财务负责人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就“关于转让本公
司持有的无锡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无锡赛格电子市
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赛格”)51%的股权进行转让,此次股权转让对
本公司目前的电子市场业务的开展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转让价格将通过公开挂牌
的方式,以不低于中介机构评估后的无锡赛格拟转让部分的净资产值作为公开挂
牌转让价格(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
合规合法,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
九、本次股权转让实施进程,本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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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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