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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6-06-30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16-05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提示性公告日期:公司将于 2016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提示性公告。
    (五)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的最后交易日为 2016 年 7
月 7 日),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1
    (七)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公司大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王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 关于选举张光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 关于选举曹翔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 关于选举余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 关于选举刘志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 关于选举郑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李罗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关于选举宋萍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关于选举范值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徐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 关于选举唐崇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3 关于选举刘福松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说明:
    1.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在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
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
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2.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

    3. 需审议的提案披露情况:议案详见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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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9:00-17:00;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9:00-14: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 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
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张丹艳、范崇澜
             电话:0755-83263632、83747872
             传真:0755-83975237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
             邮政编码:518028

                                      3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
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A/B 股)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8”,投票简称为
“赛格投票”。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与议案设置: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
票为累积投票,因此不设置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议案,作为议案组分别编
号,即议案 1、议案 2、议案 3。公司股东应针对各议案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例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委托价格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王立先生,
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张光柳先生,如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元代
表第一位候选人李罗力先生,2.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宋萍萍女士,依此类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1       关于选举王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1
       1-2       关于选举张光柳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
       1-3       关于选举曹翔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
       1-4       关于选举余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4
       1-5       关于选举刘志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5
       1-6       关于选举郑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6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2-1       关于选举李罗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关于选举宋萍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5
       2-3      关于选举范值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3-1      关于选举徐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1
       3-2      关于选举唐崇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2
       3-3      关于选举刘福松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03
       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
明
       (1)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投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议案 3,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7
附件 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A/B 股)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深圳市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1. 委托人姓名:
    2. 委托人股东账号:
    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4. 委托人持股数:
    5. 股东代理人姓名:
    6.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7. 股东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 否
    8.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均采用累积投票:

          议案序号                普通决议议案                   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王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 )票
                       会董事
   1-2                 关于选举张光柳为公司第七届董 ( )票
                       事会董事
   1-3                 关于选举曹翔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 )票
                       会董事
   1-4                 关于选举余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 )票
                       会董事
   1-5                 关于选举刘志军为公司第七届董 ( )票
                       事会董事
   1-6                 关于选举郑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 )票

                                       8
                    会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李罗力为公司第七届董 ( )票
                    事会独立董事
2-2                 关于选举宋萍萍为公司第七届董   ( )票

                    事会独立董事
2-3                 关于选举范值清为公司第七届董   ( )票

                    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徐宁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 )票

                    会监事
3-2                 关于选举唐崇银为公司第七届监   ( )票

                    事会监事
3-3                 关于选举刘福松为公司第七届监   ( )票

                    事会监事


9. 股东代理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 否
10. 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
的具体指示:
(1)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赞成票;
(2)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反对票;
(3)对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提案投弃权票。
11.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 否
委托人签名(盖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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