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 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要求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我 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 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 专此。 独立董事:李罗力 宋萍萍 范值清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