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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9-30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6-08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9月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
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察的情况,以及近年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情况,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年
报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45 万元人民币,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我们对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考察的情况,以及以往年度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进行审计的
情况,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
续聘 201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事宜是根据《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报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通过后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
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境内具备证券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察的情况,以及近年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
审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
住宿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我们对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考察的情况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聘请续聘事宜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经董事会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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