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关于控股子公司的诉讼申请收到法院案件受理通知的公告2016-11-19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16-10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的诉讼申请收到法院案件受理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9,000,765.24 元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苏州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赛格”)
被告:纵横国际电子博览城(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国际”)
苏州赛格采用物业租赁模式运营,业主为纵横国际。苏州赛格注册资本 300
万元;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出资 13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45%;纵横国际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苏州赛格管理
人员共出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
苏州赛格于 2005 年成立,根据本公司与纵横国际签订的《苏州赛格电子市
场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自 2005 年 9 月 22 日起,租赁期为二十年。苏州赛格成
立至今运营情况良好,经审计,截至 2015 年年末,苏州赛格已累积实现净利润
2544 万元,本公司已收到苏州赛格累积分红 945 万元。
2016 年 10 月 19 日,苏州赛格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
虎丘区法院”)递交了与纵横国际追偿权纠纷的起诉状,近日苏州赛格收到苏州
虎丘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苏 0505 民初 5176 号】,认为符合起
诉条件,法院决定立案受理。
二、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提前支付的租金及资金占用费合计人民币
19,000,765.24 元。
2. 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和理由:
根据苏州赛格和纵横国际双方的约定,2015 年 10 月苏州赛格向纵横国际提
前支付了 2016 年度相关租赁期间的租金。在租赁期未满的情况下,2016 年 5 月
纵横国际即向本公司单方面发出《解除合作协议告知书》,通知本公司解除《苏
州赛格电子市场项目合作协议》,收回相关租赁物及附属物,但纵横国际并没有
同时返还苏州赛格提前支付的租金款。因此,为维护苏州赛格合法权益,原告向
法院提起诉讼。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公司其他小额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
案由 案号 原告 被告 起诉标的额 状态
侵犯专利权纠纷。
说明:该类案件是公司经营的 深圳市晶昌达
电子市场中的个体商户销售可 电脑技术有限
宏正自
能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 (2016)粤 公司,深圳赛 尚未开庭
动科技
品,从而被权利人起诉,并将 03 民初 1591 格股份有限公 人民币 156 万元 (2016 年 11
股份有
本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本公司 号 司,深圳赛格 月 29 日开庭)
限公司
作为市场管理方,在该类案件 电子市场昌达
中并非涉嫌侵权产品的实际销 电子展销柜
售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
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6)苏 0505 民初 5176 号】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