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 赛 格 、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7-06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7年9月25日下午14:50;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9月24日-2017年9月25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 2017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的最后交易日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公司大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光柳董事(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张光柳董事主持会议)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9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赛格股份 1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31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690,452,191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5.8774%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 8 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代表股份(股数) 688,397,291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69.591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 23 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代表股份(股数) 2,054,900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83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26 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690,324,391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5.867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 3 2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688,269,491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69.578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 23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的数量(股数) 2,054,900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8338% 3.网络投票情况 1.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5 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127,8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03%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5 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27,800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0.0103%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0 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的数量(股数) 0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1.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29 3 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2,235,286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1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24 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2,022,9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3696%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5 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的数量(股数) 127,8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03%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 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境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察 的情况,以及近年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情况,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由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体量增大,审计范围大幅增多,年报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上升,审 计费用调整为人民币 105 万元整,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与上 述相关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4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相应 议相应股 议相应股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份类别的比例 份类别的 份类别的 默认弃权 (%) 比例(%) 比例(%) 股数: 690,324,391 99.9815% 股数: 127,800 0.0185% 股数: - 0.0000% -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88,269,491 99.9814% 127,800 0.0186% - 0.0000% -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2,054,9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总 2,107,486 0.3052% 127,800 0.0185% - 0.0000% - 总投票 占总投 投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中 2,107,486 94.2826% 中小股 127,800 5.7174% 占中小 - 0.0000% - 小股东投 东投票 股东投 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 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境内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考 察的情况,以及近年来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情况,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由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后体量增大,审计范围大幅增多,内控审计费用较上年度上升,审计费用拟调整 为人民币 55 万元整,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与上述 相关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5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相应 议相应股 议相应股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份类别的比例 份类别的 份类别的 默认弃权 (%) 比例(%) 比例(%) 股数: 690,324,391 99.9815% 股数: 127,800 0.0185% 股数: - 0.0000% -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88,269,491 99.9814% 127,800 0.0186% - 0.0000% -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2,054,9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总 2,107,486 0.3052% 127,800 0.0185% - 0.0000% - 总投票 占总投 投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中 2,107,486 94.2826% 中小股 127,800 5.7174% 占中小 - 0.0000% - 小股东投 东投票 股东投 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一 致。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相应 议相应股 议相应股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份类别的比例 份类别的 份类别的 默认弃权 (%) 比例(%) 比例(%) 股数: 690,324,391 99.9815% 股数: 127,800 0.0185% 股数: - 0.0000% -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88,269,491 99.9814% 127,800 0.0186% - 0.0000% -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2,054,9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总 2,107,486 0.3052% 127,800 0.0185% - 0.0000% - 总投票 占总投 投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6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中 2,107,486 94.2826% 中小股 127,800 5.7174% 占中小 - 0.0000% - 小股东投 东投票 股东投 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 案》 本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7 年 9 月 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相应 议相应股 议相应股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份类别的比例 份类别的 份类别的 默认弃权 (%) 比例(%) 比例(%) 股数: 690,324,391 99.9815% 股数: 127,800 0.0185% 股数: - 0.0000% -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88,269,491 99.9814% 127,800 0.0186% - 0.0000% -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2,054,900 100.0000% - 0.0000% - 0.0000% -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总 2,107,486 0.3052% 127,800 0.0185% - 0.0000% - 总投票 占总投 投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小于 5% 小于 小于 5% 股东占 5%股东 股东占中 2,107,486 94.2826% 中小股 127,800 5.7174% 占中小 - 0.0000% - 小股东投 东投票 股东投 票比例 比例 票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刘方誉、侯曼宜 7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 8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王宝先生简历 王宝,男,1964 年出生,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深圳市赛格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 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市特发黎明光电(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贸部经济师。 王宝先生未持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 宝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其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