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3-13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8-00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
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
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内容已充分了解。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结合
公司的财务、经营现状,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国内资本市场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与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8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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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
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
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采用第三方担保或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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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性物业为抵押物。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
行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
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做出如下决
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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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赛格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 62%股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赛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62%股权关联交易公
告》)。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王宝、张
光柳、徐腊平、余谦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4,000 万元
借款的议案》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本公司控股 50%
的投资企业—深圳赛格龙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龙焱”)提供人民
币 4,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作为赛格龙焱基建建设和设备采购款项,借款期限六
年,按照 5.8%年化利率计息。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拜分行申请内保内
贷事项的议案》
经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迪拜分行开展内保内贷业务,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立融
资性保函,占用公司在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以本公司与
农业银行迪拜分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 7 家银行申请 28 亿元人民币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内容中包
含:公司向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 10 亿元授信额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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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内保内贷业务属于本公司在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业
务,公司 2017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依然有效,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迪拜分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烟台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 2014 年 4 月召开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4 年 4 月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拟投资参与烟台赛格时代广场项目用地竞拍及项目建设。2014 年 4
月,公司在烟台市注册了烟台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赛格”),
并以烟台赛格名义参加了项目用地的公开竞拍,但最终未竞得该项目地块,公司在
2014 年 4 月出资 4500 万元作为项目拍地保证金,但由于未竞得该项目地块,此笔
款项已于 2014 年 5 月收回。
由于公司未竞得该项项目地块,同时,短期内公司没有继续在烟台地区开展房
地产开发及相关业务的计划,因此,公司拟注销烟台赛格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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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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