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追认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公司追认增加 2018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因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且因赛格小贷股权转让后 被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原则 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规。 专此。 独立董事:李罗力、宋萍萍、范值清 2018 年 12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