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独立董事对2019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8-27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9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
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19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我们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和核实,情况如下:
(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
(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行业商业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
行提供按揭抵押贷款的阶段性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4,916.5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46%;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4,500 万元。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风险。
二、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罗力、宋萍萍、范值清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