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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9-082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修订通
知》的规定编制执行。
    根据上述《修订通知》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6号《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
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存在
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
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二个项目。
    (3)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变更
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4)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变更
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5)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6)新增“债权投资”项目。
    (7)新增“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8)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9)新增“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10)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
    (11)减少“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
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
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除上述影响外,本次修订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也无需追溯前期比较数据,
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
益。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
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