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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 、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19-08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2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2 日 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9 月 1
日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 2019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的最后交
易日为 2019 年 8 月 22 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公司会议
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陈惠劼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9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1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孙公司赛格新城市与相关债
权受让方拟签署协议的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6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700,865,906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7201%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
                                                           4
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700,701,659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70.8355%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
                                                           2
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64,247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06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
                                                           5
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700,820,106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7164%
                                    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
                                                        3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700,655,859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70.830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
                                                        2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64,247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0666%


   3.网络投票情况

                           3.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45,8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37%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1
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45,800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0.0046%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0
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0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0000%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3
                       4.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3
    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210,047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2
    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64,247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133%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1
    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45,8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37%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
    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赛格新城市与黄志辉等债权受让方签署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议相应股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比例(%)                  (%)



                                                4
股数:   700,820,106     99.9935%   股数:    45,800    0.0065%      股数:      0     0.0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700,655,859     99.9935%             45,800    0.0065%                  0     0.0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164,24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小于 5%                         小于 5%
5%股东                              股东占                           股东占
          164,247        0.0234%              45,800    0.0065%                  0     0.0000%   0
占总投                              总投票                           总投票
票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小于 5%                         小于 5%
5%股东                              股东占                           股东占
占中小    164,247        78.1954%   中小股    45,800    21.8046%     中小股      0     0.0000%   0
股东投                              东投票                           东投票
票比例                               比例                            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刘方誉、苏悦羚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
                (二)《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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