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1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 B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李立武先生、边永先生、彭爱云先生、严冬霞女士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此次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立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边永先生、彭爱云
先生、严冬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爱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严
冬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关于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事
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西安赛格康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康鸿”)第二
大股东广东凯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转让西安康鸿部分股权事项是为进一步
推进西安赛格广场项目建设,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在西安康鸿的控制权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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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及放弃权
利事宜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放弃西安赛格
康鸿置业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事项。
独立董事:张波 麦昊天 姚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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