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赛 格: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
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文件规定,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入收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及执行期限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
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收入准则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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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
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
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
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
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
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
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
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
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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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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