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免租金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本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免租金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现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赛格人才培训中心由深圳市赛格育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 育仁科技”)开办,赛格育仁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之控 股子公司,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赛格创业汇有限公司为赛格人才培训中心 减免租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关联交易客观真实,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本次关 联交易涉及租金减免事宜,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专此。 独立董事:张波、麦昊天、姚晨航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