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11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 2011 年内控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经核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 际”)相关资质及文件,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意聘请中审国际为公司 2011 年内控审计机 构,对公司 2011 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上述 有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汪兴益、孙良媛、孙 雄、肖幼美、刘震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