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2012-02-09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10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
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具体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
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
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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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三年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306.79 9,715.01 27,694.80 42,716.60
净利润(万元)
当年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10 股派 1.5 元 10 股派 1 元 10 股派 1.1 元 -
(含税)
当年分配现金股利(万
6,780.95 7,685.08 8,453.59 22,919.62
元)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7.78% 79.11% 30.52% 53.66%
净利润的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现金分红
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0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06.79 万元,当
年现金分红 6,780.95 万元,超过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 200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715.01 万元,扣
除当年现金分红 7,685.08 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029.93 万元。
2009 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和
经营。
公司 201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694.80 万元,
扣除当年现金分红 8,453.59 万元后,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19,241.21 万
元。2010 年度当年剩余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
设和经营。
三、未来提供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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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围绕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
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细化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相
关程序,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使投资者对未来分红有
明确预期,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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