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5-25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3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25 日(周五)上午 10:0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
代科技大厦 13 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8 人。
独立董事汪兴益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代为出席并
表决;董事万筱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
并表决;董事祝俊明先生、徐国荣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均委托董事曾
湃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孙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陈
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
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
海吉星”)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与沈阳海吉星另一股东深圳市明信投资
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 8,000 万元,
即公司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人民币 5,600 万元。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农产品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关于发行公司第三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第三次短
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主要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和补充
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本次短期融资券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
行信用贷款等方式予以偿还。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金融机构批准
后发行。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分配股票股利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动,现对公司《章程》中对
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8,507,851 元。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3,314,131 元。
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768,507,851 股,全部为普通股。所
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
排。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383,314,131 股,全部为普
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
流通安排。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
发行公司第三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并公告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同意票数 1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