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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1-06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6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有关通知要求,深圳市农

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

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尚未

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予以披露。

    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深

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

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

承诺:

    1、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

控股的子公司今后不会直接参与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

    2、深圳市国资委在以后的经营或投资项目的安排上将避免与公司主

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或国有股权划转的发

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投

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深圳市国资委共同投资经营相

关项目。

    4、如深圳市国资委或深圳市国资委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拟出售或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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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与公司业务类似的任何资产或权益,将给予公司优先购买权,并且购

买条件不逊于深圳市国资委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5、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

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除非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或者深圳市国资委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外,本承诺的有效期为永久性的。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该事项在严格履行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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