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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 产 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13-01-22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3-0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产品”)

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

下: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

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

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承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

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

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1
    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

露有关信息。

    二、发行对象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深

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作为合

规投资者参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

简称“农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67,497,500 股农产品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委特申请将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 67,497,5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

处理,锁定期自农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

    (二)其他发行对象承诺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圳

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简称“农产品”)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16,372,500 股农产品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认购的 16,372,5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农

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

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简称“农产品”)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
                              2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认购的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农

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深圳市诚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圳

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简称“农产品”)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认购的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农

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

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简称“农产品”)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认购的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农

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深圳光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

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简称“农产品”)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中认购的 54,945,0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农

产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我公司作为合规投资者参与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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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61,以下简称“农产品”)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10,000,000 股农产品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我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中认购的 10,000,000 股农产品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农产

品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声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保荐机构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

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

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荐机构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

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

核查;

   6、保荐机构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7、保荐机构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保荐机构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9、保荐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

露等义务。

   10、保荐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

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二)保荐机构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律师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

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及

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

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审计机构声明

                             5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

书,确认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本

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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